(1)播音教师:1名,从事艺考三年以上者优;
(2)表演教师:1名,从事艺考三年以上者优;
岗位要求:
(1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,中国传媒大学、中央戏剧学院、北京电影学院、浙江传媒学院毕业的硕士、博士优先;
(2)播音主持教师形象气质好,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,表达能力强,思维反应快,普通话纯正、流利;
能承担大型演出活动和庆典活动的主持以及学校的接待与宣讲工作;
能胜任播音主持班的专业教学任务,培养国内和国际一流传媒大学的艺术高考生;
(3)表演教师具有很强的表演和表现能力,形象气质好,有较强的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歌唱水平;
能胜任表演班的教学工作,培养国内和国际一流传媒大学的艺术高考生;
(4)热爱高中艺术教育事业,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上进心,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