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岗时间:1个月之内
婚况要求:不限
一、岗位职责:
1.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幼师教育方针、政策,拟定学院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;
2.参加制(修)订幼师学院教育有关规章制度,并组织贯彻执行;
3.组织开展幼师教育实施、专业建设、科研工作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等工作;
4.负责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
5.负责制定年度幼师教育招生计划、招生简章,共同做好幼师专业招生工作;
6.负责所属教职工的工作管理、考勤、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,调整、配备各岗位和人员。
二、任职资格:
1.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相关专业,副高及以上职称,年龄32~60岁;
2.有多年的学前教育工作及管理经历,或幼师教育管理工作经历;
3.熟悉幼师相关专业学科建设、专业教育等教育工作;
4.热爱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素养;
5.特别优秀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,在幼师专业招生或就业方面有广泛资源可适当放宽要求或优先录用;
6.热烈欢迎学前幼教方面的在岗、退休专家学者加入。
求职提醒: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,谨防诈骗!若信息不实请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