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岗时间:1个月之内
婚况要求:不限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3.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、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。
4.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,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。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6.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7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:
(1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(2)曾被开除中共党籍、开除公职的;
(3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(4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(5)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(6)有师德失范、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;
(7)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;
(8)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职(含试用期内)聘用人员;
(9)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。
(二)业务条件
1.应届毕业生
(1)2023年8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。
(2)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相应学位。
其中在国(境)外高校取得的学历、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。
(3)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2.优秀在职教师
(1)具有1年及以上学校内教育教学经历(截止到2023年4月27日12:00)。
(2)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相应学位。
(3)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,获得区(县)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、业务主管部门授予、颁发的荣誉称号、赛课一等奖者优先。
3.特别优秀的教师,经教育文体局同意,在年龄、学历等方面可适当放宽。
三、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
(一)报名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,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。
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,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,如实填写《聘用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(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附在表中),并将电子版《报名表》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:1484205498@qq.com,标题名称及附件(电子版《报名表》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)命名方式统一为 姓名 电话 岗位名称 。
相关报名材料包括:
1.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(学位证)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(国〈境〉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)扫描件;
2.个人自荐材料,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,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(获奖证书)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;
3.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。
求职提醒: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,谨防诈骗!若信息不实请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