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人数:1 人
到岗时间:1个月之内
年龄要求:18-35周岁
婚况要求:未婚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。
2. 热爱民办教育,有强烈事业心、责任感,有能力并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。
3.身体健康,性格开朗、形象良好,待人友善,亲和力强。
4.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对口,对应教师资格证。
5. 教学能力强,能独立承担各学科的教学任务,包括:制定授课计划、设计导学案、授课、课外辅导与答疑、作业布置与批改,并做好教学分析,及时报送各类教学资料。
6. 职业道德高尚,为人师表,热爱教育,对学生认真负责,认真履行老师职责。
7. 年龄45岁以下。经省、地级教育系统认定的学科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,以及特级教师或有多年中高考辅导经验、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老师,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。
8. 师范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。
9.有毕业班带班经验及突出艺术特长的教师优先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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