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。 2.热爱幼教工作,具有爱心和责任心,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,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。 3.身心健康,性格开朗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。
岗位要求:
1.专科及以上学历,可接收应届生,学前教育专业,持有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》; 2.具有幼儿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; 3.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亲和力; 4.熟悉儿童生活习性,了解儿童心理; 5.具有一定的文艺表演能力,普通话标准,口齿伶俐; 6.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幼儿,为人师表,工作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; 7、彭州本地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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