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人数:1 人
到岗时间:1个月之内
年龄要求:35周岁以上
性别要求:不限
婚况要求:未婚
一、处理学校日常事务,协调平衡各部门的工作,了解、督促、检查校长和校委会决定的执行情况。
二、负责文秘工作。
草拟学校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规划、决议、报告、规章制度等全面性的文件,负责学校会议记录,拟定通知、布告等。
努力搞好学校各类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催办、归档等工作。
做好学校大事记和重要历史资料的保管工作。
三、安排学校每周工作日程和全校性会议事务管理。
四、负责校长安排的专项工作。
五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教职工工作以及信息的筛选、传送,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咨询,发挥参谋智囊作用。
六、做好学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。
七、做好来人接待安排和信访工作。
八、当好校长的参谋和助手,做好校长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,
九,搞好学校档案资料和编印工作,收集和管理好各部门档案材料,
十、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。
十一、任职资格与要求:
(一)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教育事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;
(二)有教育情怀并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具备扎实的教师基本功和学科专业素养;
(三)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,无违纪、违法记录;
(四)身心健康、乐观向上,充满正能量,达到事业单位聘用的体检标准;
(五)善于学习,乐于专研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;
(六)关心爱护学生,综合素质强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;
(七)年龄不超过45周岁,特殊人才(正高级教师、特级教师、省级以上优秀教师、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等)可适当放宽。
(十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:
1.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2.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、开除公职,或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,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;
3. 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 有精神病史的;
5.曾有涉黄、涉赌、涉毒、酒驾、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;
6.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7.其他有违师风师德不适合教师职业情况的。
求职提醒: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,谨防诈骗!若信息不实请举报。